政府公报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足彩胜负14场、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9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和足彩胜负14场、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聚集中小微企业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政策内容。全面推行“直补快办”,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
(二)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收集、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等政策性岗位。结合实际配合做好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研助理岗位招募工作,支持推进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村医专项计划”。按照国家下达计划,开展“三支一扶”计划,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支农、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岗位,8月底前完成人员招募工作。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新聘用人员于7月底前全部上岗到位。
(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开展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座谈、创业沙龙等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青年提供“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提升其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组织参加各类创业赛事活动,结合实际打造地方特色创业活动品牌,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面向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人力资源、融资服务、培训孵化“一条龙”服务,打造“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全程孵化体系。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要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招聘活动,聚焦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提升品牌影响力。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市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要逐校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需求,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做好信息筛查,精准识别岗位群体,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10送”校园活动,把服务提早送进校园,各级人社部门全年进校园宣讲不少于300场。选取3—5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衔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通过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将本地户籍和到本地求职的毕业生纳入登记范围。提早公布服务渠道,6月底前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方便其查询求职就业信息。全面落实实名制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了解就业需求,有针对性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年底前,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有就业意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
(七)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八)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畅通岗位募集渠道,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开展见习对接活动,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完善就业见习政策举措,规范补贴申享渠道,强化跟踪随访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帮助更多青年群体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动员参加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带动提升见习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九)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
(十)就业权益护航行动。要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要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增强青年法律意识。要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更便捷。
(十一)毕业生留辽来辽就业促进行动。各市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搭建省内外高校和当地待遇优厚、吸引力强的优质用人单位对接平台,举办各类引才招聘会,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对接。要积极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参与“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和“走进江苏 走进高校”等人才对接和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心系辽宁 情注家乡”、国企和民企专场等专项招聘计划,吸引各类人才留辽来辽就业,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人才支撑。
(十二)“双一流”高校学子“辽宁行”活动。开展清北学子“辽宁行”活动,邀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校学生参观辽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宣讲足彩胜负14场情、吸纳人才优惠政策,开展现场对接交流互动,足彩胜负14场、大连等市要根据工作安排协助做好清北学子“辽宁行”活动有关工作。各市要根据本市实际,参照清北学子“辽宁行”模式,开展高校毕业生“一圈一带两区行”活动,组织省内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一圈一带两区”现场对接重点项目和企业引才需求,为引才聚才搭好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完善政策保障体系,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落实举措。建立省市联络员工作对接机制,填报《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5月17日前报至电子邮箱。
(二)统筹协调推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足彩胜负14场“春暖辽沈 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2.0版)等工作内容,全局性谋划、系统性布局、整体性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各市每月30日前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2),与其他行动方案相同的工作项,相关数据信息可统一报送。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国家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以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活动为载体,积极挖掘一批实干青年就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各市每月报送工作特色亮点做法信息至少1篇,信息内容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逻辑清晰,字数不超过400字。
联系部门:足彩胜负14场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
联系电话:024—26901980、20901903(传真)
电子邮箱:djzxzhb@126.com
附件:1.各市联络员信息表
2.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足彩胜负14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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