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快报统计,现将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努力破解发展难题,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以发展“五大产业”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保持了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810.1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0.2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351.7亿元,增长0.4%;第三产业增加值388.2亿元,增长4.4%。
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662.6元,比上年增长4.1%。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9160公顷,比上年减少450公顷。其中,稻谷播种面积9900公顷,玉米播种面积35659公顷,谷子播种面积429公顷,高粱播种面积190公顷,豆类播种面积1517公顷。全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8162公顷,比上年减少235公顷。其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306公顷,中草药材播种面积3049公顷,蔬菜作物播种面积3731公顷,瓜果播种面积255公顷。
全年粮食总产量31.4万吨,比上年减少1.4万吨。其中,水稻产量6.8万吨,玉米产量22.8万吨,谷子产量0.1万吨,豆类产量0.3万吨。全年油料产量707吨,蔬菜作物产量18.2万吨。全年瓜果产量0.7万吨,水果产量4.5万吨。全年园参产量182.7吨。
全年荒山造林面积221公顷,人工更新面积333公顷,森林抚育面积10553公顷。
全年生猪出栏52.87万头,羊出栏14.29万只,牛出栏5.34万头,家禽出栏1765万只。全年肉类总产量9.7万吨,禽蛋总产量2.56万吨,奶类总产量0.27万吨,山羊毛产量119.25吨。
全年水产品产量8287吨,比上年增长3.5%。其中,淡水捕捞产量完成531吨。全年淡水养殖产量7756吨,其中鱼总产量7361吨。
全年农业机械总动力40.74万千瓦,比上年增加1.53万千瓦。其中,柴油机30.27万千瓦,电动机5.27万千瓦,汽油机5.17万千瓦。全年机耕面积45千公顷,机播面积28.7千公顷。
全年农田基本建设作业量95.6万立方米。农用化肥施用量4.3万吨,地膜使用量441吨,地膜覆盖面积5261公顷,农用柴油使用量6278吨,农药使用量755吨。
全年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光照偏多。全年平均气温9.2℃;降水量为611.2㎜;日照时数为2937小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煤气生产量323.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53%;合成氨66357吨,下降7.15%;平板玻璃2192.7万重量箱,增长230.02%;生铁1662万吨,增长6.22%;粗钢1575.9万吨,增长9.49%;钢材1542.4万吨,增长11.18%;人造板2.5万立方米,下降39.38%;化学药品原药16.7吨,下降92.86%;中成药1973.5吨,增长9.55%;水泥143.4万吨,下降26.17%;耐火材料制品1.2万吨,下降4.0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产销率99.9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7.5亿元,比上年增长52.13%。实现利税总额50.7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合计1876.8亿元。
全年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共签订工程合同额133.9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7亿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10.4亿元,比上年下降10.4%。其中,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70.1亿元,下降17.7%;房地产开发投资40.3亿元,增长42.5%。
全年第一产业投资0.5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0.2%;第二产业投资74.5亿元,占35.4%;第三产业投资135.4亿元,占64.4%。
全年新增固定资产74.5亿元,比上年下降19.8%。固定资产投资施工项目324个,比上年增长17.8%。新开工项目245个,比上年增长48.5%。全部建成投产项目120个,比上年增长144.9%。
全年商品房屋销售面积81.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现房销售面积41.7万平方米,增长52.1%;期房销售面积40.0万平方米,下降11.8%。全年商品房屋销售额35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现房销售额17.2亿元,增长44.3%;期房销售额17.8亿元,下降11.5%。全年商品房屋待售面积9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2.9%。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2.1亿元,比上年下降1.4%。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5.5亿元,比上年下降1.8%。其中,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4亿元,下降1.9%;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7亿元,增长7.3%。
全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零售额57.2亿元,比上年下降22.3%。
从批发、零售业销售情况看,批发业销售额292.1亿元,比上年增长4.5%;零售业销售额377.3亿元,增长1.9%。
从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看,住宿业营业额8.0亿元,比上年增长9.9%;餐饮业营业额58.8亿元,增长6.6%。
六、旅游业
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3822.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2%。国内旅游收入2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8%。接待入境旅游者7.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旅游创汇12084.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1%。全年旅游总收入29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年末星级以上宾馆23家,旅行社35家。年末全市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1个。
七、市场价格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9%。其中,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类价格下降1.1%;衣着类价格上涨1.0%;居住类价格上涨2.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2%;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4%;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3.2%;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2.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1.6%。
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33.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上涨11.3%。
八、对外经济
全年出口创汇178亿元,比上年增长43.4%。引进外资项目3个。实际直接利用外资额1337万美元,比上年下降78%。
九、交通运输、邮电和用电量
全年公路货运量8130万吨,比上年增长3.8%;公路货运周转量124.3亿吨公里,增长3.8%。公路客运量2175万人,比上年增长0.7%;公路客运周转量13.2亿人公里,增长0.1%。全年铁路货运量2437万吨,比上年增长3.8%;铁路客运量1205万人,增长4.4%。
全年邮政业务量2.8亿元,比上年增长17.8%。电信业务量22.9亿元,增长48.5%。快递业务量669万件,增长50.5%。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34.3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54%。其中,全行业用电量125.85亿千瓦时,增长7.9%。在全行业用电量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22亿千瓦时,增长17.24%;第二产业用电量117.81亿千瓦时,增长8.14%;第三产业用电量7.82亿千瓦时,增长4.28%。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45亿千瓦时,增长2.46%,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7.17亿千瓦时,增长2.6%;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1.28亿千瓦时,增长1.71%。全年工业企业用电量116.75亿千瓦时,增长8.23%。
十、财政、金融、税收和保险业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84.8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6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地方财政支出158.2亿元,增长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8亿元,下降2.1%。
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399.2亿元,比年初增加114.9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34.9亿元,比年初增加37.3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58.7亿元,比年初增加61.5亿元。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270.8亿元,比年初增加194亿元。
全年国税收入45.2亿元,比上年增长29.26%。其中,增值税37.0亿元,增长32.73%;消费税1.7亿元,增长2.31%。
全年地税收入27.8亿元,比上年下降0.6%。其中,营业税0.5亿元,下降91.1%;土地使用税4.2亿元,下降2.3%。
全年保险保费收入33.3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4.5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89亿元,增长2.46%;人身险保费收入27.43亿元,增长4.99%。全年支付保险理赔、给付金额13.12亿元,比上年增长18.3%,保险赔付率39.38%。其中,财产险理赔支付3.32亿元,增长6.52%;人身险赔款给付9.8亿元,增长21.59%。
全年人寿保险承保金额119.48亿元。承保件数456661件。业务收入27.43亿元,比上年增长4.99%。给付金额88076.4万元,赔款金额9926.6万元。
十一、教育
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12所。
学前教育。全市幼儿园266所,比上年增加3所。其中,城市幼儿园164所,农村幼儿园102所。全市入园幼儿总数10451人。在园幼儿总数30032人。离园幼儿总数9428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3096人。全市幼儿园园所占地面积3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
义务教育。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111所,与上年相同。其中,城市学校58所,比上年减少3所;农村学校53所,比上年增加3所。共有教学班2002个,比上年减少27个。中小学在校生总数78653人。
小学教育。全市小学63所,其中城市30所,农村33所。小学招生总数7945人。小学在校生总数51339人。小学毕业生总数9283人。小学保留率99.88%;毕业生升学率99.7%。小学教职工总数5606人。小学校舍建筑面积48.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5万平方米。
初中教育。全市初中45所(普通初中3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比上年增加1所。其中,城市初中25所,比上年减少1所;农村初中20所,比上年增加2所。全市初中招生总数9256人。在校生总数27186人,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10106人。初中保留率99.85%。初中教职工总数4179人。全市初中校舍建筑面积43.4万平方米。
特殊教育。全市特殊教育学校2所,毕业生14人,招生9人,在校学生数128人。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62人。
高中教育。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27所。
普通高中教育。全市普通高中14所(独立高中9所,完全中学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4所),普通高中招生总数6732人。在校生总数20208人。毕业生总数6384人。普通高中教职工总数2021人。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35.2平方米。
中等职业教育。全市职业教育学校13所。其中普通中专6所,职业高中4所,成人中专1所,技工学校2所。全市职业教育学校毕业生总数3970人,比上年减少772人。职业教育学校共招生2337人,比上年减少240人。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7484人,比上年减少2259人。教职工1804人。全市职业教育学校占地面积127.9万平方米,生均170.9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7.3万平方米。
高等教育。全市共有高等院校8所(2所在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7所(本科院校4所,高职专科学校3所),成人高等学校1所。全市高等学校毕业生总数11692人。高等学校招生总数9591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36297人。高等学校教职工总数3453人。
十二、科学技术
年末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8家,其中县属以上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7家,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1家。全年有5项成果获省科技进步奖。其中,获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获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获企业重大研发成果奖1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860件,比上年增长46%,授权专利443件,比上年增长57%。
年末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8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家,市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3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4家。
十三、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文化事业机构90个。其中,艺术表演团体1个、公共图书馆7个、公共文博类场馆8处。
举办本溪市第六届群众文化节。成功举办“出彩本溪人”、《中国新歌声》本溪赛区选拔等热点活动。文化节共组织大型文艺专场演出30余场、精品赛展80余场,展出书法、美术精品力作1500余件,上千名文艺骨干、近2万名群众文艺爱好者参与活动。推进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创排大型反腐警示教育题材评剧《中秋泪》,获足彩胜负14场“五个一”工程奖,面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巡演30余场,观众达3万人次。全年共开展专项治理行动11起,出动执法检查225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摊点2570家次,办理案件82件,办结案件82件,罚款17家次,没收非法财物5家次,行政警告60家次,责令整改230余家次,取缔摊点19处,查处举报案件14起,办结、反馈14起,收缴非法书报刊800余份。
全市有广播电视4座(市、本溪县、桓仁县、南芬区各1座),广播电视发射台5座(23千瓦),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61%,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36%。
年末有卫生机构778个。其中,医院42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3家;三级乙等医院1家;二级甲等医院16家;二级乙等医院3家;一级医院7家;其他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2家、卫生院37家、村卫生室288家、门诊部21家、诊所及卫生所和医务室331家、采供血机构1家、妇幼保健院(所、站)7家、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家、卫生监督所2家(其他监督所与疾控机构合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家,其它卫生机构5家。全市编制床位数10979张。其中,医院10166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5张、卫生院658张。在职职工人数1454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966人、注册护士5555人、药剂师673人、技师612人、乡村医生366人、卫生员31人、其它卫生技术人员744人、其他技术员371人、管理人员845人、工勤技能人员1378人。
全年竞技比赛中,国家级比赛获得5金5银,国际赛事本溪培养的选手获得1金1铜。审批二级运动员50人。全年举办群众性体育活动10次。全年培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50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50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69.1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0.7%。全市中小学全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年本溪体育风暴共发布CBA、全民健身、体育产业以及竞技体育讯息1800余条。体育彩票销量为7550万元,比上年增长6.61%。全年为重点运动员检测1150多人/次,鉴定骨龄56人/次,技术档案测试共计320人,治疗运动损伤150余人,协助进行国民体质监测共计1020人/次。
十四、人口与就业
年末全市总人口1476326人,比上年末减少23658人。其中,城镇人口1048443人,占总人口数的71.0%,乡村人口427913人,占总人口数的29.0%。全年登记出生人口数9167人,出生率为6.16‰;死亡人口26295人,死亡率为17.67‰;自然增长率为-11.51‰。全年省内迁入人口2148人,省外迁入人口1965人;迁往省内人口6047人,迁往省外人口4588人。
年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3231人,完成省目标的101%;扶持创业带头人611人,完成省目标的101.8%,带动就业3991人,完成省目标的106.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31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3%,控制在省目标5.0%以内。
十五、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40元,比上年增长7.1%。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0.2万人,比上年增长0.6%。其中,在职职工66.9万人,比上年下降1.3%;离退休人员43.3万人(不含遗属),比上年增长3.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5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全市企业(含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28.3万人(不含遗属),比上年增长3.3%。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7.3万人(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比上年降低10.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4亿元,比上年增长4.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1亿元,比上年增长8.8%。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累计新增参保7.2万人,参保总数分别达到110.2万人、97.3万人、36.1万人、35.2万人和27.5万人。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13亿元。
引进外国人才48人次,向省申报专家项目2项,向国家申报项目8项。向国家和省选拔推荐高层次人才42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51人。考录公务员116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9人。
全年城市低保人数32189人,比上年下降16.73%。发放保障金15711万元,下降10.35%。医疗救助人数27648人/次,下降4.36%。城市低保边缘人数2812人,下降27.6%。
十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Ⅱ级(良)以上天数为318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7.1%,比上年提高0.8%。全年城区环境空气中自然降尘年均值为8.8吨/平方公里·月,超过省控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0.1倍;PM10和PM2.5年均值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和40微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14倍和0.14倍;SO2、NO2和O3-8h-90per(2017年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和116微克/立方米;CO-95per(2017年日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年均值为2.30毫克/立方米。
全年老官砬子断面各项指标监测值达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全年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环境噪声限值;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处于好的水平;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处于良好水平。
全年交通事故发生138起,比上年下降0.72%。火灾发生870起,比上年增长0.15%。
十七、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
年末拥有水厂8个,城市供水管道长度1017.47公里,比上年增长5.88%;城市供水总量6905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5%。年末城市用水户数:居民41.49万户;非居民1.84万户。城市天然气供气总量7685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4795万立方米。城市道路长度760.75公里。桥梁座数187座,安装路灯道路长度667.79公里,道路照明灯盏数30723盏。城市绿化覆盖面积87143公顷,绿地面积23211.34公顷。全市公园13个,公园面积437公顷。
注释:
1.本公报中2017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
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建设项目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农、牧、渔部分数据来自市农委;林业数据来自市林业局;进出口、利用外资等数据来自市外经贸局;交通业务数据来自市交通局;邮政业务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市各电信公司;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发展委;税收数据来自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保险协会;科技数据来自市科技产权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文化数据来自市文广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计委;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委;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本溪调查队;社会保障、城镇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数据来自市人社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环境保护等数据来自市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监局;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等数据来自市住建委;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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