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足彩胜负14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2号)要求,由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政策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我市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锦委办发〔2016〕41号)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锦政办发〔2016〕118号),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落实了责任,从内容、形式、程序、监督、考核等方面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为落实省政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锦州市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部门,确保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有责任人承办。同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中人员变化的情况,重新核实登记,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2016年,锦州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办理。
(三)严格贯彻《条例》,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16 年,锦州组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并进一步强化了相关制度,对编制格式,更新时限等进行了明确。
(四)以业务培训为抓手,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计划安排,锦州市分期分批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显著提高。
(五)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在群众中的影响。一是圆满完成政务公开日宣传服务活动。二是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宣传推介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利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锦州)改版契机,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门户网站重要服务功能之一,在锦州市主干路口LED屏开展公益宣传,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在群众中的影响。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933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255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情况
市政府始终把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易操作。
一是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做到在决策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对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能源建设重大决策等事项永久性公开,对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就业创业、市场监管、减税降费、扶贫、棚户区改造、环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稳定市场预期、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民生政策、利民举措做到及时公开。
二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及后续举措进行公布,市政府设立了市长信箱和网站专栏,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评估。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市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由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构编制部门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更新。2016年,市编办动态调整了权责清单,于7月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此次调整的权责清单共涉及42个工作部门和单位,调整行政权力365项,其中取消33项、下放5项、整合274项、新增21项、修改32项。政府权责清单在2015年由4231项精减至1985项削减53%的基础上,2016年再减少225项精简至1760项,削减率为11.3%,两年共精减2471项,削减率为58.4%。主要内容包括权力类型、权力编码、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实施部门(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工作对象和责任事项等。市场监督部门每年度修订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在政府网站公开,目录调整变动时,及时告知市政府网站更新。推动执法部门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
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形成一家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枚公章审批的格局,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相对分离,创建便民、利民、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平台,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的改革目标。除涉密事项外,要公开审批过程。
1.精减行政审批事项。
依据《中共锦州市委2015-2020年重要改革规划》和锦州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七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市直部门确定的451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共102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5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征收事项6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57项,共计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49项,削减率为22.6%。
2.公布市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结合第七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发[2015]58号和[2016]11号文件要求,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网上审批服务平台(锦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对确认的7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保留54项、清理规范21项,削减率为28%。
3.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8月11日锦州市行政审批局揭牌成立,行政审批局的成立是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足彩胜负14场、省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锦州市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成立行政审批局后将22个政府工作部门及6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181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实现了集中审批、审管分离、权责对等。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按相关文件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运行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转移落户人员服务、减税降费、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我市于2016年1月1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锦财预〔2016〕19号),明确了部门预算的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等相关要求。于2016年1月26日,在锦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市本级预算草案后的第20天,公开了政府预算的相关报表、文字说明和“三公”经费预算。我市共90个应公开的市直部门于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开了全部信息。市本级所有部门(不含涉密信息)于9月5日前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这是市直部门连续第三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决算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较往年均大幅提高。
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例如,南山公园建设是今年我市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之一。一期工程,规划面积约0.89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主山门、全园路网和观景平台等。工程于今年2月16日启动, 9月25日完成一期工程并交付使用。整个工程建设都是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二是加强对重大政策信息公开。今年,市政府出台的《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简称“23条”),结合省的改革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提出的。为使惠民的房产新政家喻户晓并能清楚的理解,住建委先后制定了“23条说明”及“23条解读”。通过锦州政府信息公开、锦州发布微信平台、锦州日报、锦州晚报、锦州电视台、房地产信息网、购房网发布了“23条”房产新政全文和总体解读。三是加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今年省政府下达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2245套已全部开工,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2221套(货币化安置513套,占棚改开工总数的23.1%,新开工1708套,占棚改开工总数的76.9%),林区危房改造24户。目前,棚户区改造开工率已达到100%,进度居全省前列。有关信息在住建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在网站公开保障性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数量、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和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六公开一监督”要求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公开和更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相关信息;制定了《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通过新闻媒体、房地产杂志、微信和网站等方式进行了公开、公示,让百姓及时了解政策的详细内容,保证了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2015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开工2800户,竣工2729户,2016年危房改造任务开工537户,竣工416户。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在建设现场设置宣传栏和网站宣传等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信息。六是集中公开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矿业权出让等市场配置资源重点信息。共公开市场配置资源重点信息1477条,其中征地信息1349条、土地供应供应信息72条、矿业权出让信息56条。
国有企业运行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信息。对组建粮食、顺达资产、热力、水务、交通、旅游、物流、工程建设8大产业集团;推进驻锦央企“三供一业”分离工作;我市承担的11户驻锦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对83户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的清产核资并在相关媒体公开信息,出台了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监事会建设等15个配套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并在部门网站公开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都做了明确。三是加大资本运营信息公开力度。国资委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重点招商项目库, 5个重点招商项目已落地4个,实现意向招商额9.83亿元,到位资金4.154亿元。通过公开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一批重点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既维护了国有资产和权益不流失,也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1、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每天通过锦州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并做好预报预测工作,同时细化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等内容。2、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通过环保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督促住建、卫计委等部门做好供水厂、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的公开工作。3、加强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污信息。依法将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通过环保网站、微信平台、市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源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国控污染源监测信息及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在“锦州环保”官网公开,及时公布《锦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将《小锅炉拆除改造名单》分别在《锦州日报》、环保网站、微信平台向社会公示。将《锦州市“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名单》通过环保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次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就业创业信息发布情况:一是每周公开高校全程抓就业活动信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网每周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与“锦州发布”微信号和《锦州晚报》合作,每周发布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开设“高校就业”专栏,公开人才需求信息。积极与省内高校和锦州省属七所高校联系,建立联系点,进行资源共享,把锦州就业需求提供给高校,公开锦州就业优势,收到较好的效果。每年初,组成联合招聘组到高校校园与应届大学生联系,明确锦州就业条件及待遇,让高校毕业生了解锦州发展前景,积极到锦州建功立业。二是公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录,都按照要求,先报计划,人社审核,确定招聘岗位,确定招聘条件,公布在政府、人社考试网站上,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布。通过理论和面试考核后,公开录用信息两周,组织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近两年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照省里的要求停止招录。三是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保障劳动力市场周一至周五全天开放,人才市场招聘会由每周三天延长到五天,企业招聘信息保留时间由一天延长到三天,省厅领导给予高度评价。
国家、省、市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目前,我市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网设置专栏,对外公布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创业证》办理等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并在就业网站公布各项政策申领程序、申领条件、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起草并下发了“锦州市就业创业解读”。保证了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扶贫情况:在辽宁扶贫网、锦州市人民政府网、锦州市农业信息网设立专栏及集中公布等形式发布我市2016年预决算、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脱贫攻坚责任书、扶贫专项行动等信息。
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把院务公开列为对医院考核评优重要内容,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等级医院评审相结合。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细化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医疗机构利用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院务公开。编制锦州市公立医院职权目录,明确每项权力的名称、类别、行使的主体、行使依据、相关责任人。要求各医院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零售价格;住院实行“一日清单”制;切实加强医疗收费认可制度和出院患者费用结算内部审核制;严格收费管理,无自立、分解、重复、比照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如果患者对收费提出异议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接待,及时处理,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妥善答复处理。做好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公开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官网设立食品备案专栏,及时公开食品备案企业信息。及时发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信息。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发布疾病控制工作动态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
教育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基础教育信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学区调整、教育收费、学校招生、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问题,我市都在“锦州教育网”及其他媒体给予公布,确保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我市在教育网“通告栏”及时发布基础教育招生、划片、分班、收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教育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教育信息64条;教育局首页“本地教育动态”栏目中,发布教育督导工作信息3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工作相关信息7条,“便民服务栏专栏”发布学区分布,小学升初中,随迁子女入学程序、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相关信息;“局长信箱”专栏回答群众来信29件。2016年教育督导报告于12月底定稿后及时在锦州教育网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和政府工作宣传情况
市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锦州日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和“锦州发布”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对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开放度,确保政府的决策更加透明阳光。截至目前,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22条,其中国家政策解读241条,足彩胜负14场政府解读71条,本市政策解读6条,新媒体政策解读4条。
认真组织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结合锦州实际,印发了《锦州市组织开展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和《锦州市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日市府广场宣传服务活动方案》,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改善民生”为主题,活动有序开展。5月13日《锦州日报》头版刊发时任市长刘兴伟《推进政务公开 保障改善民生 不断加快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署名文章。5月3日至13日《锦州日报》民生版刊发“9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73个部门和市县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地址、网址和公开电话”、“2016年度涉及民生部分项目价格收费标准”。5月15日上午,在市府广场市政府组织市直部门开展宣传服务活动,5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搭建场地帐篷63个,制作宣传板112块、条幅38条,出动人员460人,参与群众3000余人。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出席活动,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到场接待群众咨询,采取多种形式与民互动。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民心网办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件件呈报领导审批,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答复文件经审核盖章后及时反馈,电话回访投诉人并通报调查情况。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锦州市群众诉求服务系统平台共办理有效诉求9890件,其中咨询类:1996件;求助类:2860件;举报类:179件;投诉类:4215件;意见类:55件;建议类:585件。 2016年全年,锦州市各级政府部门受理民心网诉求问题2983件(其余直接答复或转省直部门办理),其中,举报投诉2489件,政策咨询475件,意见建议19件;评星件中五星难件137件,十星以上高星件124件,高星件占比0.269,位居全省第3位;诉求办理综评分12.5,并列全省第3位。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56件,市本级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102件,较上一年度下降0.06%。其中,当面申请91件,占89.22%;信函申请11件,占10.78%。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上来分,拆迁类39件,征地类16件, 城市规划类17件,项目审批类5件,其他类25件,分别占依申请政府信息总量的38.24%、15.69%、16.67%、4.90%、24.5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56件,除1件正在办理外,其余均按规定时限答复。在所有已答复件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的3件,占1%;“同意公开”的207件,占81%;“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1%;“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8件,占11%;“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4件,占5%;“不予公开”的4件,占1%。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个人纳税和公司运营情况等信息。“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等。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本级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与上年持平,维持1件。
九、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16年,锦州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作风、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办理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省、市两级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任务。全年共承办省级建议提案11件(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7件)。承办市本级建议提案34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42件,市政协提案206件)。在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市两级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连续第8年实现办复率、见面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3个100%的工作目标,办理工作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市政协和代表委员的高度评价。市政府省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还被省政协评为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市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光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担任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张大军、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刘丰龙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
2.严格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为5%。年初,我市结合本市实际,印发了《锦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方案》(锦政公办发〔2016〕1号),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对政务公开的督查督办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队伍,2016年我市重新聘任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政务公开监督员16名。
3.严格落实4个文件。我市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锦委办发〔2016〕41号)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锦政办发〔2016〕118号),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落实了责任,从内容、形式、程序、监督、考核等方面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
4.认真组织培训。按照3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结合锦州市实际,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制定了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并于10月20日对全市82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了研讨,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十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锦州市虽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专设岗位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日渐繁重,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日益突显;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需增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应对措施主要有: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